旋转对象-v400培训教程
第三章图形编辑系统提示:选择对象:(选择对象)二、删除恢复命令1.功能恢复最后一次用删除命令删除的实体对象,但只能恢复最后一次的删除实体对象。 2.格式键盘输入命令:Oops↓第三节修改实体对象一、移动对象1.功能将选择的实体对象移动到一个新位置。 2.格式(1)键盘输入命令:Move↓ (2)下拉菜单修改(M)→移动(V)。 (3)工具条在“修改”工具条中,单击“移动”图标按钮。系统提示:选择对象:(选择编辑目标)指定基点或位移:(输入基点或位移量)↓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输入位移量的第二点或将输入的第一点作为位移量)↓如果用回车键响应该提示,则以在第一个提示下输入的坐标为位移量;如果以输入一个点的坐标响应该提示,则系统确认的位移量为第一点和第二点间的矢量差。二、旋转对象1.功能将编辑目标绕指定的基点,按指定的角度及方向旋转。 2.格式(1)键盘输入命令:Rotate↓ (2)下拉菜单修改(M)→旋转(R)。 (3)工具条在“修改”工具条中,单击“旋转”图标按钮。系统提示: UCS当前正角方向:ANGDIR=逆时针ANGBASE=0选择对象:(选择要旋转的实体)指定基点:(确定旋转基点,可以是任意点,但一般选择一特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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