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对象阵列-v400培训教程
第三章图形编辑指定第一个目标点:(指定点4)指定第二个源点:(指定点5)指定第二个目标点:(指定点6)如图3-9b所示。指定第三个源点〈继续〉:↓是否基于对齐点缩放对象?[是(Y)/否(N)]〈否〉:Y↓完成图形,如图3-9c所示。
第四节复制、偏移和镜像对象
一、复制实体对象
1.功能将选择的实体对象作一次或多次复制。
2.格式
(1)键盘输入命令:Copy↓
(2)下拉菜单修改(M)→复制(Y)。
(3)工具条在“修改”工具条中,单击“复制对象”图标按钮。系统提示:选择对象:(选择编辑目标)指定基点或位移,或者[重复(M)]:(输入基点、位移量或多次复制)
3.选择项说明
(1)指定基点或位移单个复制,为默认选项。当直接输入一点(如A点)后,后续提示: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
①输入另外一点(如B点)并确认,此时,系统以AB矢量,将编辑目标从A点移到B点上并作复制。
②直接回车,此时,系统将输入的第一点作为位移量进行复制目标。
(2)M多重复制实体。键入M后,后续提示:指定基点:(输入复制基点,如A点)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输入另一点,如B点,按AB矢量复制编辑目标,或将第一点作为位移量复制编辑目标)指定位移的第二点或〈用第一点作位移〉:(继续输入另外一点,如C点,按AC矢量复制编辑目标)。可以多次复制选择实体对象,回车结束操作。
二、实体对象阵列
1.功能对选定的实体进行有规律的多个复制。可分为矩形阵列、环形阵列。在环形阵列时,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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