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XX机关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对网络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第三条内网是指使用私网IP地址为xx.xx的整个B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外网是指使用公网IP地址为xx.xx的整个C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安全工作委员会是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机构。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和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办公室协同负责网络安全使用管理。第五条办公室负责网络IP地址和无线路由器使用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召集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及时传达国家互联网管理要求。第六条保卫处负责主干网络设备的运营与维护,负责各单位网管员登记备案和技术培训,并依据办公室下发的IP地址登记备案表对IP地址进行分配管理和上网行为监控。第七条各单位办公室要指定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IP地址分配、登记及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并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下属单位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向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向安全工作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负责。第三章内网IP地址的管理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管理现在使用的互联网内网IP地址,要做到内网IP地址与MAC地址及人员一一对应;互联网内网IP地址应由各单位指定网管员负责分配、统一管理,并进行备案。备案表要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发生内网IP地址的增减应及时更改备案表,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进行备案表的更改,内网IP地址备案后方可使用。(见附表1)第十条办公室分配给各单位的VLAN地址使用及管理权在单位办公室;各单位要加强管理,杜绝违反国家互联网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第十一条各单位使用无线网络设备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及备案后方可使用;无线网络设备每月要定期更改密码,对使用无线网络人员要有备案;禁止员工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见附表2)第四章外网IP地址的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如需设立网站、邮件服务器等公网服务器,必须将服务器统一安置到主机房,并按照保卫处网管人员安排放置入指定机柜中,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