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安全及保护措施.docx
计算机网络安全及保护措施全文共9页,当前为第1页。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计算机网络安全及保护措施一、互联网公用账号登记制度(一)任何人员必须通过信息科分配设置的IP作为账号,并对使用人的个人信息、机器MAC地址、IP、网络信息模块编号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后方可使用,未经分配设置登记而私自设置IP上网属于非法侵入。 (二)设专职网络管理员对单位内分配的IP进行管理,网络管理员拥有分配IP、撤销IP的权力。 (三)网络管理员必须监视IP使用情况,发现违反管理制度的,应立即封锁或撤销其网络连接。 (四)网络管理员有责任监控盗用他人IP的人员,并向信息中心或公安部门报告。 (五)网络管理员有责任监控违反国家网络安全规定的IP的使用行为,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一)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计算机网络安全及保护措施全文共9页,当前为第2页。 (二)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计算机网络安全及保护措施全文共9页,当前为第2页。 (三)加强对单位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四)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需立即记录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五)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以下行为的: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妨害社会管理秩序;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7、违反道德、社会公德的其他行为。需立即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