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县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龙游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龙政办发〔XX〕13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XX〕63号),并针对当前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自XX年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4个月的“药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一)药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 工作任务: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必须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物料,并按照规定检验合格后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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