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的核心法则
1. 单一职责 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类承担的职责过多,就等于把这些职责耦合在一起,一个职责的变化可能会削弱或者抑制这个类完成其他职责的能力。这种耦合会导致脆弱的设计,当变化发生时,设计会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软件设计真正要做的许多内容,就是发现职责并把那些职责互相分离。如果你多于一个动机去改变一个类,那么这个类就具有多于一个的职责。2. 开放封闭 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可以扩展,但是不可修改。也就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更改是封闭的。如此设计,面对需求的改变可以保持相对的稳定,从而使系统可以在第一个版本以后不断的推出新的版本。无论模块是多么的’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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