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减少人才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现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