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质量标准
饮用水质量标准 【性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带颜色的无臭、无味、无悬浮物的液体。 【检查】 色 色度≤15度,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 混浊度 ≤1度 感官性状肉眼可见物 将水样摇匀,直接观察,不得含有肉眼可见物。 臭和味 不得有异臭和异味。 PH值 取样品100mL用酸度计测定其PH值应在6.5—8.5之间。 氯化物 ≤250mg/L; 总硬度 吸取50mL水样,用EDTA—2Na标准溶液滴定以CaCO3计,总硬度≤45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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