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研究 法官和立法机关:巴西新《民事诉讼法》以及民法法官如何充当普通法法官的限制
本文旨在从法官的角色以及法院官员如何适用和解释法律的角度比较两种杰出的法律制度。 本文着重于如何以及何时允许法官在其司法裁决中制定法律。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分析了法律的适用和解释如何适合自由裁量权的法律概念,并且在采用司法机关执行这一特权的可能性的情况下。 另外,还要考虑到司法自由裁量权与立法自由裁量权和行政自由裁量权有何不同。 将法律的适用和解释作为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使我们能够确定法官在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中制定法律的方式的关键要素。 这种推理将使我们找到一些要素,以了解在拉丁美洲等国家(例如巴西)及其新的《民事诉讼法》中看到的趋势的目的和持续时间,该法律的重点是从普通法体系中导入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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