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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893.2-2013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第2部分数据传输与交换.pdf

上传者: 2019-05-15 12:11:26上传 PDF文件 1.16MB 热度 23次
DB33/T893《临床实验室信息系统》分为三个部分:——第1部分:基本功能规范;——第2部分:数据传输与交换;——第3部分:工作流程规范。本部分为DB33/T893的第2部分,本部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的消息结构参照了《HL7messagingstandardversion2.6》中关于临床实验室的相关内容,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框架参考了《IHELaboratoryTechnicalFrameworkRevision2.1》中实施临床实验室工作流程集成规范的相关内容,并根据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标准由浙江省卫生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数字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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